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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含教师岗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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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招聘教师温馨提示:近期今日招聘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今日招聘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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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学科专业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浙江省;生源地(指被高校录取前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为温州市、或毕业于在温高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户籍不限。

(四)报考岗位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相应教师资格考试所需所有笔试科目合格成绩单或面试合格成绩单报名参加教师招聘,但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15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再续聘。岗位要求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15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再续聘。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审查认定。

(六)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7月20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注册并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为确保再次报名时间充裕,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密切关注初审结果。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要于7月22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二)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8639801,并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故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要于7月21日18:00之前申请使用其他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计划数调整和改报名

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

岗位开考比例(岗位需求数和缴费确认人数之比)为1:3,不足上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需求数,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23日10:00起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第一轮考试

时间:2022年7月24日(周日)上午9:00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第一轮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岗位不同,第一轮考试分类进行专业笔试或技能考试,满分100分。第一轮专业笔试的岗位分专业进行笔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第一轮技能考试的岗位(具体见岗位一览表),主要考查本岗位专业技能水平。所有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

地点: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温州市教育局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岗位总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每个岗位1:8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2人的,按每个岗位1:6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3人的,按每个岗位1:5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开考岗位如有核减,按实际开考岗位数计算。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第一轮考试人数低于或等于上述比例的,全部列为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考试成绩在报名系统里公布,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22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还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须所在院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但最迟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报名时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温州市内民办学校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空缺的名额,由该岗位参加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要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七)第二轮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第二轮考试,报考人员须携带第一轮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要求参加第二轮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第二轮考试内容包括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满分100分。

1.模拟课堂教学考核

模拟课堂教学考核要求根据指定的课题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

2.面试

考生根据指定的题目回答问题,具体方式和答题时间以现场公布的方案为准。

(八)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轮考试为专业笔试的岗位,第一轮考试成绩占30%、第二轮考试成绩占70%;第一轮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成绩各占50%。各轮考试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第二轮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不得聘用。

(九)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轮成绩均相同,将另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择岗

报考岗位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即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报考岗位属于多个用人单位的,由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总需求数1:1确定择岗对象,择岗对象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第二轮考试成绩也相同,按抽签结果决定择岗顺序。现场择岗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择岗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替补,如需替补,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考核、公示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被行政处罚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行业准入要求的,考核不予通过。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未通过公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的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招聘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方可辞职或按有关规定申请调动到其他单位。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温州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提前登录“温州防疫码”,做好返温来温预申报,合理安排行程,预留来温落地防疫管控或健康管理时间。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考试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2.温州防疫码中“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

3.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防疫码中显示的检测结果或有效纸质检测凭证,以检测时间为准);省外返温的考生,要在抵温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落地检”。

4.现场测温37.3℃以下。

(三)考生体温高于37.3℃,且符合以上第(二)条其他要求的,由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可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可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规定安排送医治疗,不再参加考试。

(四)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五)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或监考人员)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由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启用备用考场或为考生送医院发热门诊,送医考生将不再继续考试。

(六)所有考生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近期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疫情的地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凡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伪造或虚假申报防疫信息的或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考生,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七)其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以温州市防控办规定为准。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2022届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2022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三)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五)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详见温州教育网:edu.wenzhou.gov.cn;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zhrss.gov.cn;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六)考生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温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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